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6 09:00:57 发布人: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浏览量:395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生状况和学习质量,引导学生进行高质量的学习,积极推进“评教”和“评学”有机统一,强化教学互动,健全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学校决定通过汉口学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学主体和对象
以学校任课老师为主体,以教学班级为对象,按照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表涉及的教学班级进行评价。
二、教师评学内容
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作出评价,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
三、组织与实施
(一)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提供网上评学的技术平台和技术保障,负责网上评学指标体系的制订和评学结果的统计与反馈。
(二)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汉口学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教师评学。若任课教师没有评学则无法录入学生成绩。
四、教师评学时间
2021年12月6日8:00~12月18日20:00
五、教师评学方式
教师进入汉口学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网上评学。路径:汉口学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教学评价-教师评学。网址:http://113.57.132.2:83/xtgl/index_initMenu.html。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6日